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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与就业处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
1.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2.编制年度分省(市)、分专业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章程,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做好核对和上报审批工作。

3.编印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简章、专业介绍等宣传资料。

4.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的组织与实施工作,面向社会做好招生宣传工作。

5.做好招生人员的选派和招生业务培训,做好年度新生录取工作;向有关单位提供新生名单及有关资料。

6.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,按上级各项规定,严格把关,不合格者予以退回。

7.做好招生文件、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二、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
1.根据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、政策制定学校相关规定。

2.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3.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,协议书管理,就业计划的制定,就业派遣及调整改派。

4.做好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发布;负责统计毕业生生源情况,负责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信息及宣传推荐工作。

5.建设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,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,使就业招聘活动更加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。

6.积极对外联络,建立并巩固毕业生就业基地,不断拓宽就业空间。

7.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,开展就业创业咨询与培训,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。

8.组织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活动,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、择业观。

9.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系统的开发和管理,建设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,为毕业生提供现代化信息技术服务。

10.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,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体系,为学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依据。

11.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与培训。

12.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文件、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三、负责学校校友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
1.团结海内外校友,搭建学校与校友之间、校友与校友之间交流的平台,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。

2.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筹备、组建、换届等,协助其开展工作。

3.加强与各地校友分会的联络、走访工作,增加了解与沟通,促进校友与学校进行产、学、研合作。

4.处理校友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工作,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校友来校相关服务工作。

5.组织开展校友与学校之间、校友与校友之间的各种联谊活动,促进校友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互动。

6.积极开发校友资源,扩大学校影响,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。

7.指导各学院建立本单位校友联络组织体系,及时收集、更新校友信息资源。

8.建立校友数据库,并做好管理及维护工作。

9.接收校友的捐款和捐赠,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及交接工作。

10.做好校友网站和微信平台的管理及维护工作。

11.做好校友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、立卷和归档工作。

四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